人社部新增“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新职业

    日前,经自主申报、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正式发布了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等18个新职业信息。

4-04-05-08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
定义:从事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数据恢复及取证分析的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
1.针对各类电子数据的现场及在线提取固定;
2.分析基于物理修复或数据特征等的电子数据恢复技术;
3.提取分析不同介质和智能终端电子数据;
4.提取分析服务器、数据库及公有云电子数据;
5.提取分析物联网、工程控制系统电子数据;
6.设计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可视化分析模型;
7.分析计算机及其他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功能。

    2012年,“电子数据”作为新的证据形式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取证作为一种全新的取证技术广泛应用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电子数据调查分析服务也由司法机关逐渐延伸至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纳入职业分类目录,将有效推进该职业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公共环境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科技保障。

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成就专业的行业品牌,提供有价值的行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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